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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固镇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十一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9-04 15:49:38 打印 字号: | |


   固镇法院网讯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19年10月8日至11月18日对固镇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12月2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细落实整改责任

   县法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法院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持不回避、不应付,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目前,各项整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

   县法院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负总责,主持审定整改方案,主导推进整改工作,主动跟踪整改落实,党组成员按分工各负其责,责任分解到每个部门和每个人。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了34条整改措施,并经党组研究印发了《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固镇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落实情况清单》,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包干负责整改工作机制,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项项有结果,坚决做到不落一项、不丢一条。建立《县法院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帐》,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章立制,逐项对账销号,确保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深化司法改革的实际行动。

   二、聚焦问题清单,从严从实推进整改

   (一)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细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建理论学习活动。院党组研究制定2020年度固镇县法院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表,要求各支部加强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印发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手册。2020年至今共组织中心组学习8次,支部党员大会1次、党小组会2次,全体党员结合学习研讨每人提交2篇心得体会。1月14日下午,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邀请县委党校高守强对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宣讲;二是严格落实学习任务和数量要求。召开专题研讨会,明确要求在党组中心组、支部大会、党小组会议中有学习研讨活动;三是规范学习管理和考勤。安排专人担任党组中心组学习秘书,对中心组成员记录读书笔记及心得体会、讲党课、“学习强国”积分作出明确要求。

   2.党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原党组班子抓建设站位不高,引领作用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强化党组成员学习教育,增强班子成员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提升班子成员执行力、战斗力;二是调整党组分工。2019年12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细化分工,强化分工协作,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干警岗位,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落地抓到位;三是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干警开展广泛的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加强沟通、督导,党组成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严格执行纪律和制度。增强斗争精神,班子成员对不良风气,敢于亮剑。坚持党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压实层级管理责任,提升抓落实效果。

   (2)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研究基层党建、“两学一做”等方面的会议记录过于简单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明确县法院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和学习情况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党员联系点制度,不断规范党的组织建设;二是制定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表。做到每月有教育安排,及时学习吃透做实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在县法院机关为三支部建立党员活动室,保证三支部党员活动场所。

   (3)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查了班子成员2016年以来民主生活会对照剖析材料。对材料内容雷同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对班子成员普遍进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充分认识到民主生活会是解决党内矛盾的最好方式,也是扩大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和加强党性锻炼的重要措施;二是营造有利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环境氛围。在班子内部,营造一种开诚布公、畅所欲言的环境。自我批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护短、不遮掩、不怕丑、不怕痛。相互批评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不乱扣帽子,不无限上纲,不打击报复,真正实现在思想上共振,感情上共鸣,行动上共进,真正实现班子成员在批评中进步;三是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运行机制。根据中央政法委、中纪委要求,制定了民主生活会实施管理办法,对民主生活会发言不高的班子成员当年不得评优。

   (4)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3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互相批评帮助,针对2016年以来民主生活会对照剖析材料雷同等问题,以及巡察整改反馈的其他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2名班子成员作了自我检讨;二是制定全年党员教育活动计划表。把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主要学习内容,同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三是加强个人自学。明确学习重点,确定通读书目,充分运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学习,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要求每人每年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四是结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两个坚持”教育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查找问题加以整改。

   3.党组职能发挥不足

   (1)党组抓全局、议大事的职能作用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组职能作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精简党组会议议题。严格框定党组会议议题范围,严格筛选上会议题,确保党组会议集中研究讨论“三重一大”议题,切实避免讨论问题过多过杂,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三是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的原则、范围以及决策的程序,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提供可靠的制度保证。

   (2)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扶贫工作中,学以致用。2020年4月7日下午,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和省委书记李锦斌同志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二是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今年以来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2次;三是结合脱贫攻坚2020年工作任务。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对边缘户、返贫风险户进行了再识别;认真分析研究致贫原因,科学谋划、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增强贫困群众“造血”功能;通过驻村扶贫干警和村委会形成合力,通过集中收集建档立卡户2020年产业发展意愿,制定相应产业帮扶计划。

   (二)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固镇县人民法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建责任体系;二是制定《固镇县法院党组织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落实谈心谈话全覆盖。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对新任、调整、任免干部进行任前集体谈话。 2019年12月12日下午,召开内设机构改革新任职中层正副职廉洁谈话会议,党组书记、院长王传康同志对新任职干部履职担当和廉洁司法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2020年1月9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部署会议,坚持思想从严、管理从严、执纪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四是开展纪律作风提升年活动,深化“止庸治懒”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慢作为、乱作为、不敢为等问题。

   (2)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加强班子成员和中层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党组汇报“一岗双责”开展情况;三是在全院范围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实现了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一般干警廉政谈话全覆盖,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廉政意识得到增强。2020年至今共开展谈心谈话134人次。

   2.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

   (1)“三转”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新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2018年2月到位,并重新调整廉政监督员队伍。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三转”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格依据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二是根据派出机关授予权限。认真开展执纪监督问责工作,保持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和党组形成合力。定期召开党组、机关党委联席会,现已形成以纪律保障促进审判执行顺利开展的工作机制。2020年3月2日下午,固镇法院党组与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召开联席会议,就进一步建立健全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与审判工作沟通协作机制,县法院党组与纪检监察组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地生根。

   (2)派驻纪检监察组自身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积极向县委、县纪委监委争取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配备到位问题,协调县委组织部和编办做好人员选调或招考工作,充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量,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更新了院全体干警廉政档案信息。运用信息化手段为领导干部精准“把脉”,摸清“廉情”底数,做到“画像”精准。了解其短更好地开展监督所短,学习其长更好地配合其优共同工作;二是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在监督县法院日常工作的同时,还将干警的行为管理从“八小时之内”延伸到“八小时以外”。要求干警“八小时以外”严守政治纪律、恪守审判纪律、保持廉洁自律、弘扬传统美德、维护法官形象;三是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查处干警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泄露审执工作秘密违反审执纪律的行为;严明法官不得有酒后驾车、赌博、吸毒等行为,守住做人、处事、交友的底线,培养“八小时以外”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维护法官形象。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1)执行财务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本院《固镇县人民法院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和《固镇县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追究,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财经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对巡察反馈问题查明原因。明确整改时限,分解到人,确保整改实效。对多报销、夹带报销差旅费用和其他单据、报销手续不合规进行认真核查,共清退2099元,现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检查;三是加强廉政风险警示案例的学习教育。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同城吃请,超标准接待

   整改情况:一是由于对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识不够。一度出现超标准消费、集中购酒等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6年7月以后,我院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禁酒令的要求,公务接待不再采购酒水,办公用品采购严格按照采购限额进行采购,采用询价、皖采商城、招标等程序进行采购,确保不超标准、不违反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二是对公务接待进行严格管理。制定《固镇县人民法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同城接待、超标接待、超范围接待等违规行为;三是公务接待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同时向县纪委备案,“三公”经费按月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3)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及奖金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6名同志退交。退交2015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期间到外地出差多报销领取的出差补助1120元,对6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检查;二是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要求,并立行立改;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加班补贴发放文件精神。确保有关津贴发放合规;四是反馈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综合办公室每月召开“三公”经费指标分析会。加强“三公”经费监督与管理。

   (4)执行公车管理规定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固镇县人民法院车辆管理规定》。强化监督和责任追究,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公车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公车管理规范有序;二是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每月对车辆加油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车辆加油、维修、保险进行登记存档;三是对车辆维修、保险进行招标,规范管理,杜绝利益输送。四是通过公务用车平台对车辆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管。规范执法执勤车辆运行;五是已于2019年1月将置换的车辆皖CA198警报送处置。但由于县公车办机构和人员调整未得到及时处置。目前我院已对该车进行拍卖,并将及时在固定资产平台上对已处置车辆进行核销,确保公车实际保有量与编制相符。

   4.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1)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不当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5年以来采购的办公设备和书籍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对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的进行补录;二是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环节有序衔接,确保固定资产登记不缺不漏;三是通过固定资产智能管理系统。建设对固定资产从采购、登记、分配、使用、核销等环节进行全流程无间断的信息化管理,提升我院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2)物业服务、物资采购未按规定实行政府招标采购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系统学习招投标等规章制度。进行廉政风险点提示,牢固树立依法依规对法院内部行政事务进行管理的意识;二是完善内控制度。规范本院各类采购流程。招标采购项目要科学立项、充分调研,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向党组汇报,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三是强化预算约束和内部控制。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堵塞漏洞。

   (3)单位出钱化解重复信访,违反国家司法救助规定发放救助金

   整改情况:一是将司法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强预算资金的使用监管;二是将司法救助资金归口行政庭规范管理。制定《固镇县人民法院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流程(试行)》,对司法救助资金的发放范围、标准、审批程序等进行规范;三是强化监督和问责。对司法救助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规使用司法救助金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5.作风建设抓得不深不实

   (1)作风转变不实,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通过学习认真领会形式主义的危害性。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减少会议次数,提高工作效率,原则上党组会、院长办公会、院务会每月不超过2次,坚持脚踏实地干实事;二是班子成员加强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2)效能建设不严,管理有盲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效能领导小组检查力度。不定期到基层人民法庭进行暗访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要通报到人到事。现已经开展效能检查3次,督查通报点事点人;二是成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审务督察,多角度解决法院工作中存在的不公正、不严格、不文明、不规范问题,进一步完善严实的司法作风建设;三是把检查和督查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三)党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党组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进一步严格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一把手”坚持末位发言,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决策;二是全力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干部管理、人事任免、人员招录、资金使用等工作的监督。今年以来,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院务会开展同步监督15次,有效监督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

   2.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规范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政治部干警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选拔中层干部初步酝酿、资格审查、推荐考察、集体讨论、任前公示以及备案程序;二是在内设机构改革基础上,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贯彻提高效能、服务审判、依法设置、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的基本原则,着力构建科学合理、职能明确、运行高效顺畅的内设机构体系。2019年12月12日,11名新任内设机构正副职已经到位任职;三是坚持人岗相适。对干警适岗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根据其特长优势对部分干警进行岗位调整。2020年4月对通过司法考试资格的2名正式在编书记员任命为法官助理,充实到法官助理队伍,力争尽快达到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1+1+1”办案模式配置要求;四是健全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强化一线考核干部,坚持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考察识别干部,发现、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五是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将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全过程。

   3.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组织活动重形式、轻实效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活动开展形式。充分发挥“基层党校”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巩固道德讲堂宣教效果,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合作意识与凝聚力;二是主动征求党员干警意见。集思广益,采取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去开展党建活动;三是主动邀请市委、县委宣讲团成员、党校专家讲师授课。提高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舆情的能力。2020年1月14日下午,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邀请县委党校高守强进行十九届四中全会宣讲。4月23日下午,举行朱建波同志事迹报告会,邀请仲兴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李楚楚为全院干警讲述固镇县仲兴乡原纪委书记朱建波同志在抗疫一线的先进事迹。

   (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打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及市直关工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结合县法院实际,出台《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的具体时间、内容和要求;二是推行“清单式”党建。每月初将党支部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列成清单,下发各党支部,要求照单抓落实;三是加强党建督导。成立党建工作督导组,每季度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及学习记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

   (3)支部会议记录相互抄袭

   整改情况:机关党委对第二支部原组织委员提出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加强支部“三会一课”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日常检查,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4)基层党建工作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居住地离县法院较远的退休党员,由各支部指派专人负责联系。与居住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联系,平时在村居参加活动,同时组织在外地党员定期回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二是对于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退休党员,各支部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三是在充分调研4个人民法庭党员人数基础上,合理设置4个人民法庭党小组。在县法院机关专门为人民法庭党支部设置党员活动室,方便在机关开展党建活动。

   (5)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对2名原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加强支部“三会一课”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日常检查,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机关党委加强对支委会落实督查。及时跟踪指导,不定期抽查支委会会议记录,杜绝形式主义。各支部要对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纪实台账管理。各支部书记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支部全体党员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会,并做好记录,对不按要求参加的党员及时提醒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机关党委;三是建立健全机关党委指导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各支部要实时将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情况报机关党委。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整改针对性不强、执行措施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探索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制定《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增强绩效考核科学性、公正性,严格按照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五个等次进行考核,真正做到奖勤惩懒、激励干劲;二是结合省高院建立审判绩效考核系统。与干警工作量评估系统、办案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各种数据的智能化比较、分析和评估,将此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工具;三是建立责权明确的个人业绩考核制度。实现对个人业绩的量化评价,以职责定绩效,以绩效定待遇,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的档次和档差。

   2.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新办公大楼建设项目工程结算费用问题。积极协调财政资金,目前资金已落实并分批进行支付;二是机关党委制定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表。严格落实学习时间、人员、内容等工作要求;三是结合党建工作实际。开展“七一”“十一”“主题党日”“道德讲堂”等活动;四是加强对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和干警学习笔记的不定期检查和督导。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不规范的情况问题进行通报。2020年4月30日,机关党委对3个支部会议记录进行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五)法院系统突出问题

   1.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不坚决、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将符合条件的编制内书记员要逐步转任法官助理。书记员原则上不再占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实行聘用制书记员。2020年4月对通过司法考试资格的2名正式在编书记员任命为法官助理,充实到法官助理队伍,力争尽快达到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1+1+1”办案模式配置要求;二是健全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审判辅助人员的正常增补机制,切实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拓宽审判辅助人员的来源渠道,探索以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优化审判辅助人员结构;三是对入额院庭长等办案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坚决禁止不办案、委托办案、挂名办案等情况,对达不到既定办案数量或者发现上述问题的,严肃问责。四是通过制度指引和加强审判管理,员额法官和院庭长严格履职尽责,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到实处。

   2.司法不公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内部人员和外部领导过问案件制度。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导;二是坚持警钟长鸣。在各类会议上,党组就廉洁执法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党组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四是建立通报制度和违纪违法“有案必查”制度。五是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

   3.执行款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规范执行款审批发放流程和时限。对于到账30日内不能发放的,按规定进行审批后提存,确保执行行为规范、高效。经执行局核实,2019年9月30日之前的属于执行款未认领的金额共计448615元。其中,各承办人应该认领执行款共计294141元、专属罚金类执行款154474元。截至目前为止,执行局已经将执行款发放和清理完毕,未认领不明款中24件罚金案件执行款已经上缴国库;二是执行案款管理继续采取“一案一账号”方式。对执行款进行归集管理,确保案号、款项、被执行人或交款人一一对应,提升执行款发放的透明度和时效性;三是加强人员力量,配齐配强财务人员。对执行案款进行规范建账。

   4.廉政风险加大,监督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固镇县法院违法审判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试行》。审判人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故意违反与审判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因过失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二是纪检监察部门与审判执行、审判管理、审判监督、诉讼服务等部门协调配合。着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区分岗位风险、庭室风险和个人风险,针对审判、执行、财务监管等关键环节,重新梳理重要岗位的权力清单,抓好“八小时以外”的廉政风险排查;三是对照省高院关于审判人员及相关人员权力和职责清单等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规定。确定权力和职责清单,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组织填写部门廉政风险排查表和个人廉政风险排查表,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全覆盖、无盲区的监督制约和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四是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监督。加强对落实“五个严禁”、防止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与有关人员交往行为等铁规禁令,落实保密规定、案件管理、卷宗管理等审判纪律和制度情况监督,整治干警违规参与经商营利问题,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力度,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责,切实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三、巩固整改成果,不断推动工作发展

   一是思想不松,继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县法院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法院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旗帜鲜明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紧盯不放,加快推进,坚决完成。

   二是目标不变,努力落实巡察整改成果。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持续推动巡察整改与审判执行工作、法院队伍建设、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标准和干劲,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司法保障。

   三是力度不减,努力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堵塞漏洞治本和日常监督预防。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倒查漏洞,围绕重点领域、重要环节,探索建立科学完整的制度体系,将问题解决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把眼前整改任务与长远制度安排相结合,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的长效机制,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切实抓好落实,保障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固镇县城关镇黄园北路固镇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552-6075308,邮箱:554341898@qq.com。

 

 

                                                                                                     中共固镇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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