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法院网讯
为维护法律尊严,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院在执行丁玉和与陈飞、李荣甫(2019)皖0323民再4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陈飞、李荣甫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等相关规定,本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陈飞,男,1963年4月2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世纪阳光花园橙阳苑3幢308室,身份号码 340323196304250030。
被执行人:李荣甫,男,1964年5月2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城关镇谷阳路185号,身份证号码340323196405240018。
执行依据:(2019)皖0323民再4号民事判决书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额:借款本金593666.67元及利息
二、悬赏内容
悬赏金计算方式: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0%兑现(以申请执行人账户实际收到金额作为悬赏金的计算依据)
三、其他事项
1.有关人员能够提供法院尚末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部分或全部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前述计算方式支付悬赏金;
2.悬赏公告发布在法院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平台,并在法院公告栏和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
3.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
4.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52-6075317 0552-6070110
固镇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